主旨: |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 114 年度杏壇芬芳獎評選 及表揚活動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11 月 7 日臺教國署秘字第 1135901230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評選本市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114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三)止 ,送件前請務必詳閱推薦資料格式說明(如附件),並郵寄以 下資料至本局終身學習科辦理,所附資料將由本局審查後函文承辦學校國立中興高級中學進行評選事宜: |
(一) | 推薦資料核章正本 1 式 4 份,包含自主檢核及推薦單位複核表、推薦表、具體感人事蹟、佐證資料及會議紀錄(含簽到表),並加製封面、目錄及封底裝訂成冊。 |
(二) | 受推薦人「與學生互動照片」橫式 3 張 jpg 檔(單張像素不低於 800 萬像素)。 |
(三) | 光碟 1 份(受推薦人員倘有 2 位以上,請分開燒錄)。 |
三、 | 本案請貴校(園)務必依最新修正之實施計畫、自主檢核表及推薦表、推薦資料格式說明及程序辦理,未符規定者,恕不受理。 |
四、 |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黃佳瑩小姐,聯絡電話: 049-2332110 轉 1322 。 |
五、 | 檢附旨揭實施計畫、自主檢核表及推薦表、推薦資料格式說明各 1 份,或逕至本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 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輸入關鍵字「杏壇芬芳」)下載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