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條件:
(一) 具大專(含)以上畢業者。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之情事。
(三) 品行端正態度誠懇、主動積極、具良好溝通能力及服務熱誠。
(四) 具備文書處理、文案美編設計、基礎影片剪輯、採購議價等能力。
二、 工作項目:
(一) 承辦全市國小至本中心職群試探課程聯繫相關事宜。
(二) 辦理學生平安保險相關事宜。
(三) 協助場地安全檢核、材料採購、物品清潔、設備維護及核銷相關事宜。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 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3年12月11日(星期三)下午4時止,請於報名截止時間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寄達「桃園市中壢區龍勇路100號」龍興國中人事室收,以送達日為準,逾期者恕不受理,不論錄取與否,一律不退件。檢齊報名資料:1.報名表及個人簡歷表。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影本。請至本校網頁下載:http://www.lsjh.tyc.edu.tw。上開文件於郵寄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專案助理】。
(二) 甄選通知: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
(三) 甄選結果:甄選錄取名單將視甄選結果,公告於本校網頁。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依錄取成績高低擇優依序候補,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進用期間:自通知到職日起至計畫結束,若專案計畫經費停止補助,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五) 薪酬: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計酬給付(折合新臺幣37,800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額。
(六)聯 絡 人:工作內容請洽輔導室黃副召集人,連絡電話:03- 4575200轉620;資料收件請洽人事室楊主任,連絡電話:03- 4575200轉分機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