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 113 年 12 月 9 日桃體總字第 1130000657 號函辦理。 |
二、 | 賽事地點及期程如下: |
(一) | 比賽日期及地點: 114 年 5 月 7 日至 11 日(共計 5 天),準將撞球運動館(桃園市中壢區中山路 100 號 4 樓)。 |
(二) | 報名方式: 114 年 5 月 7 日至 9 日期間 17 時至 22 時,攜帶身分證至比賽現場報名。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二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四、 | 旨揭賽事最新競賽規程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www.dst.tycg.gov.tw)活動訊息區查閱。 |
五、 | 本案相關資訊請逕洽桃園市體育總會撞球委員會(孫小姐,電話: 0925-13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