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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 升學資訊 | 2024-12-25 | 點閱數: 6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 15 樓
承辦人:科員 蕭如評
電話: 03-3322101#7592
電子信箱: sh14al08@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龍興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3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桃教高字第 1130127660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 376735100E_1130127660_ATTACH1.pdf )

 

主旨: 檢送「114 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認證及轉換採計原則」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12 月 19 日新北教中字第 1132525577 號函辦理。
二、 114 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採計期程為 111 學年度上學期至 113 學年度上學期(依學年度上下學期起迄月份計算,上學期為當年度 8 月 1 日至隔年度 1 月 31 日;下學期為當年度 2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連續 5 學期選 3 學期,每學期完成 6 小時;另 111 學年度前入學國民中學學生採計期程為自學生入學年度起至 113 學年度上學期,每學期完成 6 小時。
三、 轉入基北區就讀學生(含歸國學生與外派子女),其採計之服務學習時數,需於 114 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認證。
四、 跨就學區學生(含歸國學生與外派子女),如因申請變更就學區需繳交「戶口名簿影本」為證明文件者,應於 114 年 4 月 25 日前完成設籍基北區,其採計之服務學習時數,需於 114 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認證。
五、 旨揭內容業同步置於新北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https://se.ntpc.edu.tw/12basic)最新消息。
六、 請貴校協助公告周知,俾使有意申請變更就學區至基北區之家長與學生獲知本案相關資訊。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不含秀才分校)
副本: 本局國中教育科 (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科(組)長、主任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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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5100E_1130127660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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