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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 - 一般公告 | 2025-02-20 | 點閱數: 33
主旨: 轉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 114 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一案,請惠予協助宣傳並鼓勵所屬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14 年 2 月 18 日藝視字第 1140200041 號函辦理。
二、 參選資格:
(一) 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二) 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三、 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 教師組:
1、 戲劇劇本(傳統戲劇劇本)
2、 短篇小說
3、 散文
4、 詩詞(古典詩詞)
5、 童話
(二) 學生組:
1、 戲劇劇本(傳統戲劇劇本)
2、 短篇小說
3、 散文
4、 詩詞(古典詩詞)
四、 注意事項:
(一) 獲本獎特優者,次屆不得參加同一項目,係指同一項目而言;次屆即為次年。故不論隔年次輪替徵賽之「傳統戲劇劇本」、「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同屬戲劇劇本項下;「古典詩詞」、「新詩」同屬詩詞項下。
(二) 本獎參選作品須為參選者原創之作品,受著作權保護,而非由人工智慧( AI )生成。
五、 受理期間為自 114 年 3 月 1 日(星期六)起至 114 年 4 月 30 日(星期三)截止,採取先線上報名(網址: https://web.arte.gov.tw/philology/)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
六、 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0052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 43 號)。
七、 本案聯絡人: 02-23110574 分機 251 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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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4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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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14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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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14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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