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88
  • slider image 386
  • slider image 385
  • slider image 383
  • slider image 384
  • slider image 389
  • slider image 390
:::

關於龍興 關於龍興

行政團隊 行政團隊

教學團隊 教學團隊

龍興電子相簿 龍興電子相簿

程式作業繳交 程式作業繳交

龍興國中點點滴滴 龍興國中點點滴滴

:::
公告 人事室 - 一般公告 | 2025-02-21 | 點閱數: 43
主旨: 銓敘部函有關財政部再轉投資事業臺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非屬原「公務人員退休法」及「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所定政府轉投資事業(機構)範圍,並追溯自 102 年 9 月 16 日起生效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銓敘部 114 年 2 月 12 日部退五字第 113577777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 依原「公務人員退休法」第 23 條及「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以下簡稱退撫法)第 77 條第 1 項規定略以,退休公務人員如再任政府轉投資事業(機構)範圍之有給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者,應停發月退休金並停辦優惠存款;至是類轉投資事業(機構)範疇,銓敘部係彙整於「政府捐助(贈)之財團法人或政府暨所屬營業、非營業基金轉投資事業彙整表」,並定期於該部官網公告。
三、 依銓敘部前開來函說明,財政部再轉投資事業臺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追溯自 102 年 9 月 16 日起,自「政府捐助(贈)之財團法人或政府暨所屬營業、非營業基金轉投資事業彙整表」中解除列管,爰貴機關(構)學校所屬退休公務人員如於 102 年 9 月 16 日起,曾因再任該公司致停發其退休給與情形者,請依規定恢復其領受退休金及辦理優惠存款之權利,並補發退休給與。
:::

113教學正常化訪視專區 113教學正常化訪視專區

龍興創造力資優班專區 龍興創造力資優班專區

升學資訊專區 升學資訊專區

語文競賽專區 語文競賽專區

AILEAD線上學習平台 AILEAD線上學習平台

數位學習專區 數位學習專區

政令宣導問卷網 政令宣導問卷網

校內搜尋 校內搜尋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龍興志工服務區 龍興志工服務區

空氣品質監測網 空氣品質監測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