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4 年 10 月 27 日臺教體署全(一)字第 1040032691 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4-105 年度國民體適能檢測站設置實施計畫--1040901 修訂版」,一般站辦理 23-64 歲一般民眾檢測,樂活站辦理 65 歲以上銀髮族體適能檢測。本案辦理至 105 年 4 月 30 日。 三、各站最新檢測梯次及訊息可參考 http://www.rocnspe.org.tw/fitness_station/bulletin.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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