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4 年 3 月 28 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140200465 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申請資格及期限如下: |
(一) | 申請單位: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補助條件參閱本計畫。 |
(二) | 申請期限:請於 114 年 4 月 16 日(星期三)前將申請資料以紙本公文方式函送本局,電子檔同步寄至 10059022@ms.tyc.edu.tw ,俾利本局轉送國立體育大學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
(三) | 相關檔案請至「教育部體育署→下載專區→學校體育組下載區→教育部體育署 114 學年度補助民俗體育扎根學校實施計畫」下載。 |
三、 | 本案受教育部體育署補助學校,應配合後續赴校輔導訪視。若有疑問請逕洽國立體育大學民俗體育扎根學校計畫執行團隊,聯絡電話為( 03 ) 3283201 分機 157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