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專業支援團隊實施計畫及龍岡國民中學 114 年 5 月 14 日岡國情支字第 1140004181 號辦理。 |
二、 | 本案研習資訊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
(一) | 研習對象(每場次上限為 60 人): |
1、 | 桃園市公私立國民教育階段學校(高中職、國中、完全中學及國小)新接任自閉症或情緒行為障礙學生之普通班導師優先錄取。 |
2、 | 桃園市公私立國民教育階段學校(高中職、國中、完全中學及國小)對本研習主題有興趣之普通班教師、輔導教師及相關人員。 |
3、 | 桃園市公私立國民教育階段學校(高中職、國中、完全中學及國小)特教教師。 |
(二) | 辦理日期: 114 年 8 月 1 日(星期五)及 114 年 8 月 7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10 分。 |
(三) | 研習地點:桃園市立龍岡國中(桃園市中壢區龍東路 147 號)第三棟 2F 圖書室。 |
三、 | 請參加人員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 )-研習報名-縣市教育局特教研習活動-點選縣市(桃園市)-登入單位輸入(龍岡國中)-出現研習列表後點選要參加的場次報名研習。 |
四、 | 本案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本案研習時間倘遇例假日,參與教師得於活動結束後 2 年內覈實補休(課務自理)。 |
五、 | 檢附旨案計畫 1 份,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特殊教育 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支持資源中心莊文寧老師(電話: 03-466-1231 分機 18 ;電子信箱: wernnin@ms.tyc.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