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學習資源
程式作業繳交
資訊教育專區
空氣品質監測網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 地址: 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 15 樓 承辦人:邱筱芙 電話: 03-3322101 分機 7416 電子信箱: 10011788@ms.tyc.edu.tw |
|
受文者:桃園市立龍興國民中學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4 年 10 月 17 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 1140101834 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主旨 ( 376735100E_1140101834_ATTACH1.pdf 、 376735100E_1140101834_ATTACH2.pdf 、 376735100E_1140101834_ATTACH3.pdf 、 376735100E_1140101834_ATTACH4.pdf 、 376735100E_1140101834_ATTACH5.pdf 、 376735100E_1140101834_ATTACH6.pdf 、 376735100E_1140101834_ATTACH7.pdf 、 376735100E_1140101834_ATTACH8.pdf 、 376735100E_1140101834_ATTACH9.pdf 、 376735100E_1140101834_ATTACH10.pdf 、 376735100E_1140101834_ATTACH11.pdf ) |
| 主旨: | 檢送本市 114 學年度第 2 階段辦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人、團體暨機構申請作業表單、計畫書撰寫規定及申請作業流程圖各 1 份,請轉知家長知悉,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辦理。 |
| 二、 | 本市 114 學年度第 2 階段辦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採線上申辦,作業時程自 114 年 10 月 17 日起至 10 月 31 日止,請申請人依旨揭申請表單及計畫書撰寫規定辦理,並依限至「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 https://tycnee.psees.tyc.edu.tw )」,進行線上作業,申請人於線上填妥申請書後下載列印紙本,並由法定代理人親筆簽名後,由申請人於期限內將申請書正本(不含其他資料),親自送件(或掛號郵寄)方式送達各受理收件學校。 |
| 三、 | 請各受理收件學校於 114 年 11 月 1 日至同年月 7 日登錄「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 https://tycnee.psees.tyc.edu.tw )」,進行申請案資料檢核,並將申請人送交之申請書掃描上傳至線上申請系統。 |
| 四、 | 本案相關文件可逕至本局網站( https://www.tyc.edu.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民眾常用檔案下載」專區或本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 https://tycnee.psees.tyc.edu.tw )下載。 |
| 五、 | 倘有相關疑義,請洽本案聯絡人: |
| (一) | 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國小教育科邱筱芙老師(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 7416 )。 |
| (二) |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高級中等教育科鄭安利老師(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 7593 )。 |
| 正本: |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桃園美國學校除外)、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桃園市蘆竹區五福國民小學籌備處、桃園美國學校除外) |
| 副本: | 本局高級中等教育科、本局國中教育科 |
|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科(組)長、主任決行 |
龍興國中fb專頁
龍興創造力資優班專區
114教學正常化訪視專區
升學資訊專區
語文競賽專區
數位學習專區
龍興國中閱讀專區
龍興影音頻道
龍興課程計畫區
政令宣導問卷網
校內搜尋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龍興志工服務區
訪視評鑑宣導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