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學習資源
程式作業繳交
資訊教育專區
空氣品質監測網
| 說明: |
| 一、 | 依據府環境保護局 115 年 3 月 2 日桃環綜字第 1150015074 號辦理。 |
| 二、 | 為協助貴校加強學生珍惜資源、愛護環境以及環境永續觀念,該局透過「桃園市環境教育志工服務隊宣講師」至貴校進行環境教育校園巡迴演講,提升學生環境保護相關知識,進而將環境保護觀念落實日常生活。 |
| 三、 | 課程申請方式請至「本市環境教育推廣媒合平台-學校宣講課程專區」( https://tydep-eev.com.tw )。 |
| (一) |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115 年 10 月 31 日止。 |
| (二) | 辦理時間: 115 年 3 月 2 日起至 115 年 11 月 30 日止。 |
| (三) | 辦理場次:共辦理 200 場次( 1 小時/場次),申請完為止,每校可辦理場次上限為 10 場次。 |
| 四、 | 本案聯絡人: |
| (一) | 該局規劃科承辦人張秭榆,電話: 03-3386021 分機 1134 。 |
| (二) | 本案承辦單位勁綠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蕭薏文,電話: 03-3319635 分機 22 。 |
| 五、 | 檢附原函、本市環境教育志工服務隊宣講師校園宣講申請原則及操作手冊各 1 份供參。 |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
|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科(組)長、主任決行 |
龍興創造力資優班專區
114教學正常化訪視專區
升學資訊專區
語文競賽專區
數位學習專區
龍興國中閱讀專區
龍興影音頻道
龍興課程計畫區
政令宣導問卷網
校內搜尋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龍興志工服務區
訪視評鑑宣導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