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 104 年 12 月 17 日南大視訓字第 1040020138 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陳可華,聯絡電話: 06-2133111 分機 721 ;傳真: 06-2137944 ;電子郵件: amyc@mail.nutn.edu.tw 。
四、其餘事項詳如附件,隨文檢附該校來函及實施計畫各 1 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
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