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 本案辦理方式如下: |
(一) | 研習時間:自 105 年 1 月 22 日(星期五)至 105 年 2 月 24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下午 16 時,共 9 班次(國中 2 所、國小 7 所),每班次 6 小時。 |
(二) | 研習地點:主、協辦學校(桃園國小 1/22(星期五)、會稽國中 1/22(星期五)、新明國中 1/27(星期三)、楊明國小 1/26(星期二)、大業國小 2/24(星期三)、新坡國小 1/22(星期五)、內壢國小(另行通知) 、潛龍國小 1/29(星期五)、大溪國小 2/24(星期三))共 9 所學校電腦教室。 |
(三) | 研習對象:本市公私立中小學學校每校 1 教師 1 學生。參加人員在課務自理且不支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
(四) | 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覈實核予 6 小時研習時數。 |
(五) | 報名方式:請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 http://passport.tyc.edu.tw/;主辦桃園國小及各協辦學校:資訊組長)。 |
(六) | 聯絡人:桃園國小林育沖主任(電話: 3322268 轉 210 )。 |
(七) | 因研習場地停車位有限,建議以車輛共乘為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