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105 年 2 月 18 日經標政字第 10584000400 號函辦理。
二、參加資格:全國公私立國、高中及國小中高年級學生。
三、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05 年 5 月 6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收件地址: 100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 4 號,收件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政風室收,信封請註明「繪圖比賽作品」)
四、詳細內容請參閱活動簡章,相關活動訊息公布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網站 http://www.bsmi.gov.tw/,歡迎上網查詢,如有疑問請逕洽經濟部標準檢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