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 105 年 2 月 4 日桃教小字第 1050004228 號函辦理。
二、本案為歡慶兒童節,規劃辦理旨揭活動,提供本市推動創造力暨科學教育團隊互相觀摩及經驗分享機會,藉以提升創造力素養,並提供學生不同體驗活動。
(一)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中小學親師生及民眾。
(二)活動時間、地點: 105 年 3 月 27 日(星期日)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假八德區大勇國小辦理。
(三)活動規劃包含本市各校特色團隊表演及創意闖關活動(共計 62 攤闖關攤位)。
三、本案因大勇國小停車空間有限,週邊交通易壅塞,請宣導師生多利用便捷之大眾運輸或採共乘,並請提醒宜提早出發,停車及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