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招生入學共有兩種:一、甄選入學。二、考試分發入學。
特色招生招生學校、科別、名額如附件,請自行下載使用
一、高中高職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一) 前言
特色招生入學係指學生依其術科或學科能力,分別以學科考試分發或術科甄選方式,進入辦理特色招生之學校就讀。如果你認為自己具有音樂、美術、舞蹈、戲劇、體育等方面的專長;或者對於高職的海事、水產、藝術、農業等類科特別感興趣,那麼你就不要放棄甄選入學的機會。
(二) 實施內容
1.藝才班術科測驗暨聯合甄選入學
2.高職職業類科甄選入學
• 104年高職職業類科甄選入學,報名日期另行公告,術科測驗日期為另行公告。
• 工業類:配合國家經建發展,培養具備實務技能之工業基層技術人才。
• 商業類:配合國家經建發展需求,培養健全之現代化商業及服務業基礎人才。
• 海事類:配合國家海洋事業,培養具海事相關經營管理知能之人才。
• 水產類:配合國家水產事業,培養具水產業之生產、服務及經營管理知能之人才。
• 藝術類:傳授藝術工作之基本知識與技能,培養具審美與鑑賞素養之人才。
• 農業類:配合國家發展需要,培養具農業產銷、經營與服務等知能之人才。
• 家事類:培養健全家政相關產業之實用技術人才,能擔任與家政領域相關之工作。
3.體育班甄選入學
二、高中高職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
(一)前言
項目 |
說明 |
實施 區域 |
獲准辦理特色招生之學校依主管機關擬定之招生區(同免試就學區)招生。 |
實施 範圍 |
學生限向就讀或畢業之國中提出申請。 104年辦理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之區域為基北區、桃連區、竹苗區、中投區、彰化區、嘉義區、臺南區、高雄區共8區。(依各區簡章為準)。 |
實施 對象 |
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 非應屆國民中學畢業生及同等學力。(依各區簡章為準)。 |
實施 方式 |
(一)考試 測驗題目由負責招生學校本公平、公正、專業,符合程序與實質正義原則命題,亦可委託測驗專責機構命題。 測驗內容除嘉義區自行辦理測驗科目外,委託心測中心聯合命題之基北區採計國文(一)閱讀理解、英語、數學3科分數,及嘉義區自行辦理測驗科目外,其他6區採計國文(分為(一)閱讀理解及(二)語文表達兩個部分測驗)、英語、數學(含非選擇題型)、社會、自然6個分數 (二)分發 學生依原報名就學區分發,不得換區。 每人可依各區規定填志願,並依學校招生名額錄取。(依各區簡章規定)。 |
實施 時間 |
報名:(依各區簡章規定)。 測驗日期為(依各區簡章規定)。 (三)各區有不同規定時,依各區免試入學簡章為準。 |
費用 |
報名費依各區簡章為準。 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繳報名費;中低收入戶子女,報名費減免30%。 I. 中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及戶口名簿影本。 II. 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及戶口名簿影本。 III.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
備註 |
以上實施範圍、對象、方式、時間及費用等依各區簡章規定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