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3 月 3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50035870 號函辦理。 |
二、 | 為鼓勵全民學習本土語言(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教育部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請各校轉知現職編制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學生踴躍報考。 |
三、 | 另為鼓勵國民中小學教師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將另案補助參與旨揭認證考試之國中小教師報名費。 |
四、 | 旨揭認證考試內容摘要如下: |
(一) | 考試日期訂於 105 年 8 月 13 日(星期六),並自同年 4 月 1 日起至 5 月 2 日止受理網路報名及提供團體報名服務。 |
(二) | 認證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 105 年度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http://blgjts.moe.gov.tw/),相關考試詳情可電洽服務專線: 0800-699-566(免付費)或 02-2321-0191 ,服務信箱: blg.sce@deps.ntnu.edu.t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