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105 年 3 月 29 日新北文發字第 1050541128 號函辦理。
二、為賡續發掘漫畫創作人才,推動具在地文化特色之動漫產業,今年規劃結合新北市文化資產,辦理「2016 新北市漫畫徵件競賽」,期蓄積創作能量,為動漫產業注入活力。
三、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競賽類別:分為「原創漫畫」及「手機漫畫」等 2 項類別。
(二)參賽資格:不限年齡、國籍,可接受共同創作(團體或工作室),以正體中文創作之作品為限。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05 年 9 月 30 日 17 時 30 分止(以郵戳或新北市文化局收文章戳為憑),將報名資料以郵寄或親送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發展科收」(地址: 22001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 161 號 28 樓),信封上並註明「2016 新北市漫畫系列徵件-手機漫畫」或「2016 新北市漫畫系列徵件-原創漫畫」。
四、競賽詳細資訊請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 http://www.culture.ntpc.gov.tw/)「徵件/比賽/申請」下載競賽簡章及文化資產參考資料,並請至「新北市文化資產網」( http://www.boch.gov.tw/boch/NewTaipei )查閱新北市文化資產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