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學習資源
程式作業繳交
資訊教育專區
空氣品質監測網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5 年 4 月 20 日臺教體署全(一)字第 1050011406 號函辦理。
二、「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已於 103 年 5 月 28 日修正公告在案,增列初級指導員得擔任學校體適能指導及體適能檢測工作,並明列中級指導員之執業範圍除初級指導員之業務外,得擔任健身中心之體適能指導員,並指導 65 歲以上民眾體適能活動。
三、旨揭換補發證照申請及授證檢定採「網路報名,並郵寄相關資料」方式,換補發證照申請自即日起至 5 月 10 日止,授證檢定報名自 105 年 6 月 10 日起至 7 月 10 日止。請踴躍報名及參與換補發證照,並於網站刊登報名資訊。
四、如有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體育學會,劉玉潔小姐,電話:( 02 ) 7734-6876 。
龍興國中fb專頁
龍興創造力資優班專區
114教學正常化訪視專區
升學資訊專區
語文競賽專區
數位學習專區
龍興國中閱讀專區
龍興影音頻道
龍興課程計畫區
政令宣導問卷網
校內搜尋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龍興志工服務區
訪視評鑑宣導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