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 105 年 7 月 7 日府人給字第 1050161775 號函辦理。
二、旨揭方案辦理期間自 105 年 7 月 1 日起至 108 年 6 月 30 日止,為期 3 年,說明如下:
(一)適用對象:全國各級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含約聘僱人員及駐衛警)、退休人員及上述人員眷屬。
(二)投保項目:包含旅遊平安險、旅遊不便險及海外急難救助服務等項目,最低保險金額為新臺幣 200 萬元,最高投保年齡為 85 歲。
(三)為提升方案之投保彈性,及考量公教員工不同旅遊投保需求,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邦產險)將於承作期間適時新增投保計畫組合,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審核確認後併入方案內容。詳細資訊,請逕洽富邦產險,洽詢電話: 0809-019-888 。
四、本期方案係由富邦產險賡續辦理,為維護已申辦旅遊平安卡之公教員工權益,富邦產險將另行寄發通知信函告知既有會員方案內容,併予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