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 105 年 8 月 8 日府經秘字第 1050191710 號函辦理。 |
二、 | 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
(一) |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05 年 9 月 10 日止,以郵戳為憑。 |
(二) | 收件地點:請將參賽作品寄至「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會務發展處收」( 10656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 390 號 6 樓)。 |
三、 | 活動檢章請至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網站( http://www.roccoc.org.tw/)活動預告及聯誼會網站( http://www.100club.com.tw/)下載。 |
四、 | 本案聯絡人:劉美玲小姐、蘇微雲小姐;電話:(02)27012671 分機 224 、 2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