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客家委員會轉請協助宣導 104 年「全國客家日」為 3 月 10 日(農曆正月 20 日)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 104 年 3 月 3 日客會文字第 1040003299 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客家基本法,彰顯客家族群對臺灣多元文化之貢獻,客家委員會於民國 99 年 9 月 10 日,公布農曆正月 20「天穿日」為「全國客家日」,藉由舉辦慶祝活動,彰顯客家文化之獨特性,以及客家族群崇敬天地、尊重自然,提倡環保節約的時代精神。
三、為增進學童認識「全國客家日」,該會製作參考教案,歡迎逕至該會官網( http://www.hakka.gov.tw )下載運用;並建議各客語生活學校於 3 月 10 日當天進行相關課程共同宣導。
四、另客家委員會近日將寄送 104 年「全國客家日」海報 1 張及書籤尺文宣品,請搭配課程協助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