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4 年 3 月 2 日藝視字第 1040000743 號函辦理。
二、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為獎勵兒童圖畫書創作,發掘及培育圖畫書創作人才,啟發學習藝術興趣,特辦理旨揭活動。
三、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收件日期:自 104 年 3 月 1 日起至 104 年 4 月 15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
(二)收件地址:將作品及報名表(格式為 word 檔及 pdf 檔, 2 款格式擇一)寄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收」(地址: 10066 臺北市南海路 43 號),並於信封上註明「參選 2015 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及參選組別。
四、旨揭徵選簡章、相關書表及製作參考範例可逕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站( http://www.arte.gov.tw )下載使用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