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下稱國發會檔管局)辦理「高中歷史科教師檔案研習營」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9 月 9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050101640 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高中歷史科教師多元化的教學模式與教材,並藉由閱讀研析檔案史料中,找到論點的證據,進而培養學生的思辯能力,提升教學成效,國發會檔管局特與國立政治大學人文中心合辦旨揭研習活動。
三、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政治大學人文中心林宛璇小姐,電話 02-29393091#80612 。
四、參加旨揭講座之歷史科教師,於課務自理原則下,由學校依「教師請假規則」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