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中山國小辦理桃園市 105 年度「用漢字涵養孩子的『品德』和『語文』研習」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山國小 105 年 10 月 19 日山小輔字第 1050007914 號函辦理。
二、旨揭為使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教師,將漢字的演變過程與孕涵品德教育的故事運用於教學,提升學生語文學習興趣、涵養品德以達友善校園目的。
三、研習日期: 105 年 11 月 23 日(星期三) 13 : 20~15 : 40
四、研習地點:桃園市中山國小視聽教室
五、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05 年 11 月 22 日止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
六、參與人員本局同意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七、本活動由桃園景福扶輪社捐贈 80 套由新唐人亞太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出版「悠遊字在」影音書,作為教學輔助教材, 按報名先後順序錄取,一校以捐贈一套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