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中國青年救國團桃園市團務指導委員會 105 年 11 月 18 日( 105 )青桃服字第 230 號函辦理。
二、本案以獎勵青年優良德行與傑出成就,表揚青年對國家社會之重大貢獻,獲獎人員由總團部透過大眾傳播媒體,向社會介紹表揚,並編印專刊,介紹傑出成就與優良事蹟。
三、請填妥推薦表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優秀人員優良事蹟,並於 105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五)前,逕寄或親送至中國青年救國團桃園市團務指導委員會服務組彙整。
四、本案聯絡人:蘇于哲先生,聯絡電話: 03-4915168 分機 35 。
五、授獎辦法請至(https://goo.gl/TcYcv3)查詢或至救國團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中華民國 106 年中國青年救國團青年獎章授獎辦法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