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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 - 一般公告 | 2017-03-27 | 點閱數: 39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3 月 20 日臺教資(六)字第 1060036812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提升各縣市政府環境教育輔導團成員、學校環境教育人員環境教育專業知能,並宣傳我國學校環境教育推動成果,促進國際環境教育交流,辦理旨揭計畫。
三、計畫內容詳如附件,摘要說明如下:
(一)對象:縣市政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或退休學校校長、主任或教師,具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資格,並曾連續 3 年擔任縣市政府環境教育輔導團成員有具體貢獻,或擔任學校環境教育指定人員有具體貢獻者,預計遴選 12 名。
(二)日期: 106 年 6 月 1 日至 106 年 6 月 7 日。
(三)地點:韓國。
(四)活動內容:出席環境教育年度會議說明我國環境教育推動成果,並觀摩自然中心及綠色(生態)國民中、小學推動情形及進行交流。
(五)收件期限:即日起至 106 年 4 月 26 日止,以送達日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請於收件期限內,函送申請表及佐證資料一式 2 份,公文正本寄至:真理大學環境教育暨生態保育研究推廣中心 許毅璿教授收(地址: 72147 臺南市麻豆區北勢里北勢寮 70-11 號),並副知本局。
五、本計畫由教育部組成遴選小組,以書面或會議方式進行審查,必要時,得邀請申請人現場簡報。
六、獲選人員於出國交流期間,須儘量蒐集相關資料,並於 106 年 7 月 30 日前以分組為單位繳交「出國報告」及「經驗分享報告」,並配合教育部相關宣導活動。
七、倘有任何疑問請洽本計畫連絡人:真理大學張雅淩小姐,聯絡電話: 06-570-3100 分機 7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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