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請貴校於集會或班親會時加強向學生及家長宣導「遵守號誌」之相關法令及安全觀念,以維護學校周邊安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市 106 年 3 月份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警察局建議事項辦理。
二、本案警察局於前開會報表示, 106 年 2 月因違反號誌管制造成死亡事件共 3 件,該局將持續加強執法;並請貴校向學生及家長宣導穿越道路時應遵守交通號誌指示或警察之指揮,不任意穿越車道、闖紅燈,不任意跨越護欄及安全島,不侵犯車輛通行的路權,穿著亮色及有反光的衣服、在安全路口通過道路、預留充足的時間,勿與沒耐性的駕駛人搶道,以維護學生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