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 據:本實施辦法由光啟高中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 的:經由社區教育資源共享辦理國中學生球類運動活動。達到高中職與國中體育教育、團隊比賽推動,資源共享達到校際合作的目的。
三、承辦單位:光啟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光啟高級中等學校
比賽地點日期:光啟高中籃球場 106 年 4 月 8 日(星期六),共 1 天。
四、比賽項目組別: 3 對 3 籃球賽(國中男子組)
五、參賽資格:具有就讀新北市及桃園市學籍之國民中學八、九年級在學學生。
六、報名時間: 106 年 4 月 7 日(週五)中午 12 前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