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羽球協會 106 年 4 月 13 日羽協琅字第 1060413001 號函辦理。 二、參賽人員若有公假需求,請各組隊單位逕依權責辦理,或將人員名單、服務單位等相關資料提送至本局憑辦。 三、相關活動競賽規程請逕至本局網站-最新消息-訊息公告下載(http://www.dst.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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