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國立桃園高級中學辦理本市「106 年語文競賽-閩語字音字形選手培訓營」活動 1 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案為推廣國語演說學習風氣,提升各區語文水準並培養全國語文競賽優秀選手,請貴校於所屬轄區語文競賽辦理完竣後,務必將此培訓營訊息轉知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鼓勵其踴躍報名參加。
二、本案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研習期程: 106 年 7 月 8 日至 8 月 26 日止,上午 8 時 30 分至 11 時 30 分止,每週 1 次,為期 8 日。
1、研習地點:桃園高中人文藝術大樓三樓研習教室。
2、參加人數及對象:總計 60 名。
(1)各區語文競賽國語演說優勝前 2 名及指導老師計 40 人。
(2)本市各國中、高中預定參加今年市語文競賽閩南語字音字形選手及指導老師 20 人。
(3)若超過預定名額,以參賽選手優先錄取;如選手超過預定名額,則以報名先後決定錄取
(4)報名時間:自 6 月 19 日起至 7 月 7 截止。
3、報名方式:請將學校、姓名、連絡電話,以電郵寄至闕世榴老師信箱 teacherchueh@gmail.com 。
4、本案若貴校考量報名時間為暑假,建議可先行轉知貴校參加區複賽選手,俟貴區複賽成績公告後,即可於
報名期限內進行報名作業。
5、本案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國立桃園高級中學闕世榴老師,聯絡手機: 0975494543 。。
三、貴校薦派參加本活動之學員、帶隊老師(指導老師)、工作人員及講師,活動期間核予公(差)假登記;惟若當日已領講師費者,不得再請領差旅費或申請補休假。
四、隨函檢送旨揭實施計畫 1 份或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 http://163.30.76.50/)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