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經濟部工業局彰濱工業區周遭海域水深危險,不宜從事水上活動,請轉知貴校師生選擇安全地點戲水,以維護生命安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6 年 6 月 27 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 1060020019 號函辦理暨本局 106 年 6 月 26 日桃教體字第 1060049653 號函諒達。
二、請貴校務必加強宣導落實水域安全並將實施日期、實施方式及執行狀況等作成紀錄以備查。
三、本局再次籲請各校重視水域安全,切勿輕忽任何有可能發生之危險,結合可運用之資源,守護學生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