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印製「106 年 10 合 1 交通宣傳海報」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106 年 7 月 21 日桃警交字第 1060049087 號函辦理。
二、旨揭海報內容包含不超速、繫安全帶、禮讓救護車、酒後搭計程車、開車不用手機、禮讓行人、兩段式開車門、行人穿著亮色衣物、路口減速和併排停車等 10 款為 1 套。
三、為宣傳「106 年 10 合 1 交通宣傳海報」等道路交通安全資訊,請貴校協助張貼周知,另旨揭海報請貴校派員至本局 14 樓交換櫃領取。
四、檢送「106 年 10 合 1 交通宣傳海報」電子檔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來函影本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