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內政部為提升全民防災意識及災害應變能力,請各學校配合宣傳並辦理「106 年國家防災日全民地震網路演練活動」,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 106 年 7 月 20 日台內消字第 1060822727 號函及本府 106 年 7 月 24 日府消應字第 1060174012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訂於本(106)年 9 月 21 日(星期四)9 時 21 分,得依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或臺灣抗震網發布演練訊息後(或依時間自行辦理),辦理簡易演練,已參演過的學校則可執行基礎演練。演練同時請進行拍照或攝影等紀錄,並上傳分享至臺灣抗震網(http://www.comedrill.com.tw/site/index)。
(一)簡易演練: 趴下、掩護、穩住並抓住桌腳。
(二)基礎演練:即生命安全演練,演練的重點在於事前評估安全環境、地震發生時的避難行為(地震避難 3 步驟),地震發生後是否需要避難,並試走避難路線等。
三、為達全民防災之目的,惠請各校協助以網站、跑馬燈、社群媒體等方式宣導活動資訊,另經洽內政部消防署,完成演練並將成果分享上傳者,將獲得有獎徵答機會,詳細資訊將於 8 月中旬公佈於臺灣抗震網。
四、本次活動執行成效將列為 107 年度災害防救業務訪評項目之一,請各學校演練完成後,務必於 10 月 5 日(星期四)前,將照片或影片上傳至臺灣抗震網,另填妥「桃園市政府 106 年度國家防災日活動成果表」,免備文寄由本局彙整。
五、檢送「106 年國家防災日全民地震網路演練活動實施計畫」、「106 年國家防災日『臺灣抗震網』全民地震網路演練活動說明」、「桃園市政府 106 年度國家防災日活動成果表」及「演練上傳操作手冊」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