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104 年服務學習獎勵計畫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104 年 3 月 31 日臺教青署學字第 1042360253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為鼓勵各級學校及非營利組織人員積極推動服務學習,強化服務學習之知能,並發展與落實服務學習,特訂定旨揭計畫。
三、獎勵對象共有四類,分別為:
(一)績優學校: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針對其 103 學年度全校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之整體推動情形進行評審。
(二)績優課程教案: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於 103 學年度進行之具服務學習內涵之課程教案。
(三)績優教師: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於 103 學年度開設具服務學習內涵課程課程或將服務學習融入課程之教師(含專兼任)。
(四)績優行政人員: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及民間團體於 103 學年度實際參與推動服務學習內涵之課程或活動之行政人員(含專兼任)。
四、有關獎勵計畫內容及名額請參考附件,本計畫分「網路報名」
及「繳交書面文件」兩階段申請。網路報名請於 104 年 9 月 7 日前完成,紙本繳交請於 104 年 9 月 21 日前備文檢附相關文件送達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五、本計畫相關資訊,可至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官網(http://www.yda.gov.tw)或至服務學習網(http://servicelearning.yda.gov.tw)查詢。
六、本案聯絡人:王琳行政助理,電話: 02-77365553 , E-mail : lwang@mail.yda.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