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語文中心「106 年度華語文師資證照班第二期」招生簡章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106 年 9 月 6 日語文字第 1062400095 號函辦理。
二、旨揭課程係在培訓有意從事華語文教學人才,課程內容參照「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進行規劃,針對華語文教學之概觀與考科複習。
三、課程自 106 年 12 月 2 日起至 12 月 30 日止,每週六、日上午 9 時至 16 時,共計 51 小時,課程規劃及費用請詳閱簡章及海報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