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實施計畫」薦報資料寄送,詳如說明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中興高級中學 106 年 11 月 27 日興中學字第 1060008645 號函及本局 106 年 11 月 22 日桃教
終字第 1060093348 號函(諒達)。
二、 107 年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推薦收件日期自即日至 107 年 1 月 15 日止,請各單位薦報資料(含推薦
表、優良事蹟備審資料)檢送一式 3 份,及薦報資料電子檔光碟乙份,郵寄核章正本至本局終身學習
科施玠羽小姐(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樓),由本局彙辦審查後轉陳教育部評選,請各校依旨揭計
畫內之推薦表格、方式及程序,踴躍推薦。
三、有關薦報作業等事宜問題,請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杏壇芬芳獎助理劉建成先生,電話:
049-2332110 轉 322 。
四、旨揭計畫及表格請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站/檔案下載區(http://163.30.76.50/web_05.php)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