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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體育組 - 重要訊息 | 2018-01-23 | 點閱數: 2491

桃園市立龍興國中106學年度體育班轉班暨轉學甄選簡章

  • 依據:(一)國民教育法、國民體育法第六條及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授權。

(二)桃園市106學年度體育班申設變更審查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三)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 1 22 日桃教體字第 1070006367 號函辦理。

  • 班別:七年級體育班。
  • 錄取名額:田5足球5名。
  • 招收對象:

(一)本校七年級學生。

(二)他校轉入本校七年級學生。

  • 報名資格:公私立國民中學七年級學生,凡具田徑、足球等專長或具體育運動性向、興趣、能力及潛力者,持在學證明書,均可報考【凡設籍本市者,男女兼收,不受學區之限制;其它縣市亦可報名參加,惟經錄取後應將戶籍遷至本市,始准報到就讀】。
  • 報名日期:民國107129()起至21(),每日 8時至12時。
  • 報名地點:龍興國中學務處(地址:桃園市中壢區龍勇路100號,電話:03-4575200分機313,承辦人:體育組長嚴超然老師),簡章請逕至本校網址:www.lsjh.tyc.edu.tw首頁下載列印使用或至本校校門口警衛室領取。
  • 報名手續:親自或委託報名。

(一)填寫報名表(需家長簽名)。

(二)繳交本人最近3個月內之上半身脫帽正面兩吋相片一式2張。

(三)繳交比賽成績證明影印本(無則免)。

(四)繳交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書(轉學生)

(五)免繳報名費。

  • 甄試日期:民國10725()上午9時起至11時止,就各甄選項目測驗之(應穿著適合該項目之運動服裝測驗時所用之器材由本校提供)。
  • 甄試地點:龍興國中運動場【專項考試場所當天公佈】。
  • 甄試項目:考生須就報名表(附件ㄧ)上報考項目欄「□」打「P」,如選擇田徑項目或其他者,請註明分項或專長名稱。

(一)基本體能測驗40%:

1.十公尺折返

2.ㄧ百公尺

(二)專長項目測驗50%:

1.田徑項目:立定跳遠、八百公尺

2.足球項目:控球、S型運球、射門

(三)運動成就10%:

1.  國:每項加10分(前六名)

2.縣市級:每項加6分(前三名)

3.鄉鎮市:每項加3分(前三名)

十二、放榜:民國10725()上午十二時前於本校大門榜示並於本校網頁公佈,請逕至本校網址:www.lsjh.tyc.edu.tw查詢錄取榜單。

十三、複查:考生對成績若有疑問,請於26() 上午十二時前,憑成績單向本校學務處申請複查。

十四、報到:錄取者於27()上午9時至12時,相關證件向本校教務處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以棄權論。

十五、對於適應不良、運動成績不如預期或無法配合教練訓練之學生,經溝通無效後,校方得責令其轉班,其非本校學區學生者,並應輔導轉回原學區學校就讀且家長不得有異議。

十六、錄取標準由本校招生委員會訂定之,若未達最低錄取標準時,得不足額錄取

十七、考生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十八、注意事項:患有氣喘、心臟血管疾病、癲癇或重大疾病等不適應體育訓練者,不宜參加本校體育班甄選。

十九、本簡章經  陳報桃園市政府准予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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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6龍興國中體育班轉學轉班甄選簡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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