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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國中教育會考後課程教學正常化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加強輔導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辦理。
二、請貴校確依 106 學年度報局備查之學校總體課程計畫內容,妥善安排九年級學生於國中教育會考後之多元適性學習課程。
三、本局為輔導學校實施正常教學,必要時將對學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日常教學視導,並列為教學正常化重點視導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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