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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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龍興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4 年 4 月 22 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 1040026188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主旨: | 函轉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104 學年度原住民藝能班第二次免試入學招生簡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104 年 4 月 20 日新北金高教字第 10471133291 號函辦理。 |
二、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4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前。 |
三、 | 報名作業: |
(一) | 由學生所就讀國中學校代為辦理集體報名。 |
(二) | 各國中校內報名結束後,彙整資料後,請於 4 月 29 日(星期三)前,將報名資料正本,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該校教務處註冊組收,以郵戳為憑。郵寄報名資料前,請先傳真第二次招生報名表至(02-24988161),並來電(02-24982028#220)確認。 |
四、 | 報名費:免收。 |
五、 | 報名應備表件: |
(一) | 報名表(附件 1)。 |
(二) | 多元學習表現資料表(附件 2)。 |
(三) | 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需附有登記報名生本人為原住民族籍)。 |
(四) | 多元學習表現證明文件:原就讀國中核章之「學生服務時數資料」、「學生個人獎懲明細表」、「學生個人出缺席紀錄」、「才藝競賽表現之獎狀證明」(無則免附)、「原住民族語認證證明表」(無則免附)。 |
(五) | 報名學生資料經審查後,若有資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得逕以不錄取處理。 |
六、 | 錄取公告: 104 年 5 月 1 日(星期五)9 時於該校網頁及門口公告錄取及備取名單。 |
七、 | 錄取報到: 104 年 5 月 4 日(星期一)9 時至 15 時前,持學生證或身分證或健保卡辦理報到。 |
八、 | 錄取報到學生之畢業證書,請原畢業國中以掛號函件逕寄校教務處。 |
九、 | 餘則請詳閱簡章;簡章請自行至該校網站(http://www.cshs.ntpc.edu.tw/)首頁下載使用。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