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 104 年藝術教材教案推薦計畫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4 年 4 月 16 日藝演字第 1040001275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說明如下:
(一)為充實藝術教育資源,鼓勵現正從事藝術教學之教師、藝術領域輔導團成員及學生藝術類比賽之指導教師等,參與藝術教學之研發,促進教學經驗之交流及觀摩,提升藝術教育品質。
(二)作品內容:須為國小、國中及高中(職)等各學習階段之美感教育或藝術領域教材教案、線上課程或 TED 形式之演說影片均可。所推薦之作品需有具體之作者,以利核發稿酬,但臺灣藝術教育網教材教案子網中已刊登之作品,不得再被推薦。
(三)稿酬:經本局推薦作品之作者,依當年度中央政府有關稿酬計費標準(按字及按圖片)核發稿酬,稿酬以 6 千元為上限。
(四)繳交時間:即日起至 104 年 7 月 3 日(五)止。
三、如欲推薦請於上述時間內,將以下資料逕(寄)送本局終身學習科承辦人江奕庭收。
(一)推薦表 1 份。
(二)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1 份。
(三)參選作品紙本 1 份(以 A4 紙張雙面列印,頁數以不超過 20 頁為宜)。
(四)作品電子檔 1 份(檔案大小以 20MB 為限,檔案格式以 jpg 、 bmp 、 pdf 、 tif 、 txt 、 doc 、 docx 、 xls 、 xlsx 等常用格式為主)。
(五)如為線上影片,檔案限為 mp4 格式。
四、檢附 104 年教材教案推薦計畫、推薦表及著作財產權同意書各 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