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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體育組 - 重要訊息 | 2018-03-29 | 點閱數: 1596

桃園市立龍興國民中學107學年度體育班轉學轉班

暨新生入學甄選簡章

  • 依據:(一)國民教育法、國民體育法第六條及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授權。

(二)桃園市107學年度體育班申設變更審查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三)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 3 26 日桃教體字第1070023426號函辦理。

  • 班別:體育班。
  • 錄取名額:七年級新生1班,正取30名(田15足球15名,各備取若干名)。

八年級轉學、轉班生田5足球5名。

  • 報名資格:公私立國民小學畢業生及七年級學生,凡具田徑、足球專長或具體育運動性向、興趣、能力及潛力者,持在學證明書,均可報考【凡設籍本市者,男女兼收,不受學區之限制;其它縣市亦可報名參加,惟經錄取後應將戶籍遷至本市,始准報到就讀】。
  • 報名日期:民國107416(星期ㄧ)起至426(星期四),每日9時至16時(假日除外)。
  • 報名地點:龍興國中學務處(地址:桃園市中壢區龍勇路100號,電話:03-4575200分機313,承辦人:體育組長嚴超然老師),簡章請逕至本校網址:www.lsjh.tyc.edu.tw首頁下載列印使用或至本校校門口警衛室領取。
  • 報名手續:親自或委託報名(應立委託書),通訊報名恕不受理。

(一)填寫報名表(需家長簽名蓋章)。

(二)繳驗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

(三)繳交比賽成績證明影印本(無則免)。

(四)繳交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書。

(五)繳交本人最近3個月內之上半身脫帽正面兩吋相片一式2張。

(六)免繳報名費。

  • 甄試日期:民國107429(星期日)上午9時起至12時止,就各甄選項目測驗之(應穿著適合該項目之運動服裝測驗時所用之器材由本校提供)。
  • 甄試地點:龍興國中運動場【專項考試場所當天公佈】。
  • 甄試項目:考生須就報名表(附件ㄧ)上報考項目欄「□」打「P」,如選擇田徑項目,請註明分項或專長名稱。

(一)基本體能測驗30%:

1.十公尺折返

2.ㄧ百公尺

(二)專長項目測驗50%:

1.田徑項目:立定跳遠、八百公尺

2.足球項目:控球、S型運球、射門

(三)運動成就20%:

1.  國:每項加20分(前六名)

2.縣市級:每項加12分(前三名)

3.鄉鎮市:每項加6分(前三名)

 

十ㄧ、放榜:民國107429(星期日)下午二時前於本校大門榜示並於本校網頁公佈,請逕至本校網址:www.lsjh.tyc.edu.tw查詢錄取榜單。

十二、複查:考生對成績若有疑問,請於430(星期ㄧ)下午四時前,憑成績單向本校學務處申請複查。

十三、報到:錄取者於52(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4時,持報到切結書(附件三)及相關證件向本校教務處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以棄權論。一年級新生報到人數未滿核定人數時,依成績之高低由備取依序遞補。(其他縣市學生附轉學證明)

十四、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十三條及本市體育班審查委員會決議,不予成班規定如下:

(一)每年級設有一班之學校,每班學生人數未達十五人。

(二)每年級設有兩班之學校,兩班學生合計人數未達四十人以上。

十五、對於適應不良、運動成績不如預期或無法配合教練訓練之學生,經溝通無效後,校方得責令其轉班,其非本校學區學生者,並應輔導轉回原學區學校就讀且家長不得有異議。

十六、考生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十七、注意事項:患有氣喘、心臟血管疾病、癲癇或重大疾病等不適應體育訓練者,不宜參加本校體育班甄選。

十八、本簡章經  陳報桃園市政府准予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桃園市立龍興國民中學107學年度體育班入學甄選

報名表

(考生自行填寫,「考號」欄請勿填寫

考  號

 

報考項目

(請勾選)

£田徑(分項:           

£足球

學生姓名

 

性別

  □男      □女

出生日期

民國   年   月   日

身分證字號

 

身高

(公分)

體重

(公斤)

畢業國小

 

相片

 

通訊處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家長或監護人

 

與學生關係

 

證件

報名表

二吋半身脫帽照片兩張(一張黏貼在報名表,一張黏貼在准考證)

在學證明書

□比賽成績證明或其他專長證明影本

身分證或戶口名簿

家長同意

      本人已詳閱簡章內容,茲同意敝子弟              報考貴校體育班,並遵守簡章內之相關規定,絕無異議。

                             

家長(監護人)簽章:               

曾經參加比賽名稱、項目及成績:

 

                                         審核人:

附件二

桃園市立龍興國民中學107學年度體育班入學甄選

准考證

考號

 

姓名

 

二吋相片

黏貼處

內容

429

(星期日)

830

開始報到

學務處

900

基本體能測驗

運動場

1000

專項技能測驗

運動場

注意事項

  • 請持准考證於429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至本校學務處報到。
  • 各項考試及測驗請考生於考前10分鐘就考場點名,出示准考證查驗身分。
  • 逾時20分鐘不得進入考場,視同放棄,不得異議。
  • 遺失准考證者,請於「開始報到」前攜帶相片(與報名表同一格式)至本校學務處補辦,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三

 

報到切結書

本人                  桃園市立龍興國民中學報到,報到後不再報考桃園市其他學校體育班,若有違背,願意被撤銷其他學校體育班錄取資格。特此切結

此致

桃園市立龍興國民中學

 

 

立切結書人:                        

父母(或監護人)簽章:              

聯絡電話:(日)               

          (手機)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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