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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 106 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專業回饋人員初階認證相關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07 年 4 月 3 日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諮詢輔導第 2 次工作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市 106 學年初階認證採紙本方式進行審查,審查表件為觀察三部曲紀錄表及社群參與證明書(如附件一),請依認證教師送件自我檢核表(如附件二)進行檢核,參加社群不限實踐方案社群,但須附社群參與證明書; 105 年取得研習時數未認證者請依(附件三)認證教師送件自我檢核表檢送相關文件。 107 學年度本市不再提供初階認證審查,只發研習證書。
三、審查期程:
(一)送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107 年 6 月 29 日日止。
(二)初審日期: 107 年 7 月 9 日至 7 月 13 日。
(三)補件及複審日期: 107 年 7 月 16 日至 7 月 19 日。
(四)公告通過名單: 107 年 8 月 31 日前。
(五)證書發放: 107 年 9 月 30 日前。
四、相關表件請寄達或親送至大溪高中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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