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轉內政部移民署通譯人才資料庫管理使用相關事宜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11 月 27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60129831 號函辦理。
二、旨揭資料庫係提供各機關及民間團體線上查詢、使用、輸入及維護通譯人才資料。
三、各校如需要申請帳號,請至內政部移民署網站資料庫平臺填寫「通譯人才資料庫使用申請表」後,續去函申請查詢權限。
四、通譯人才資料庫與學校辦理華語補救教學(必要時得聘請通譯人員提供師生間溝通時之即時翻譯)業務相涉,請錄案參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