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88
  • slider image 386
  • slider image 385
  • slider image 383
  • slider image 384
  • slider image 389
  • slider image 390
:::

關於龍興 關於龍興

行政團隊 行政團隊

教學團隊 教學團隊

龍興電子相簿 龍興電子相簿

程式作業繳交 程式作業繳交

龍興國中點點滴滴 龍興國中點點滴滴

:::
公告 人事室 - 一般公告 | 2018-07-03 | 點閱數: 280

ㄧ、查退撫條例第 77 條規定:「(第 1 項)退休教職員經審定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再任有給職務且有下列情形時,停止領受月退休金權利,至原因消滅時恢復之:……三、再任私立學校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現為新臺幣(以下同)22,000 元)復查教育部 107 年 5 月 14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70053003B 令訂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 111 條規定:「本條例第 77 條第 1 項第 3 款所稱私立學校,指依私立學校法規定,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國內各級、各類私立學校。」再查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 條規定略以,幼兒園係指對幼兒提供教育及照顧服務之機構。
二、據上,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再任依私立學校法設立之國內私立學校,且每月支領薪酬超過 22,000 元,始須停發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至私立幼兒園為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設立之機構,爰非屬退撫條例第 77 條所稱之私立學校範圍。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07.6.13 日桃教人字第 1070046986 號函)

  •  
    1) 1070703-1.pdf
  •  
    2) 1070703.pdf
:::

113教學正常化訪視專區 113教學正常化訪視專區

龍興創造力資優班專區 龍興創造力資優班專區

升學資訊專區 升學資訊專區

語文競賽專區 語文競賽專區

AILEAD線上學習平台 AILEAD線上學習平台

數位學習專區 數位學習專區

政令宣導問卷網 政令宣導問卷網

校內搜尋 校內搜尋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龍興志工服務區 龍興志工服務區

空氣品質監測網 空氣品質監測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