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國中辦理「桃園市 108 年度國際交流推動說明會」,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國際交流經費補助作業要點」及 106 年 12 月 14 日桃教資 1060102412 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各校申請「桃園市 108 年度國際交流推動計畫」,辦理「桃園市 108 年度國際交流推動說明會」,欲申辦本案之學校,請務必派員參加。
三、「桃園市 108 年度國際交流推動說明會」辦理內容如下:
(一)活動時間: 107 年 9 月 7 日(五),下午 1 時至 5 時。
(二)活動地點:本校四樓英語文化教室,桃園市龜山區中興路 100 巷 20 號。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9 月 7 日(二)中午 12 時止,逕至「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報名網址: http://passport.tyc.edu.tw/index.php ,課程查詢關鍵字:幸福國中/桃園市 108 年度國際交流推動說明會。
四、申請「桃園市 108 年度國際交流推動計畫」之學校,應具備以下條件,請學校及早準備:
(一)貴校內有參加過國際教育初階研習 24 小時課程之人員(需檢附研習合格證書或全程參與證明影本)。
(二)「教育部 108 年度學校本位國際教育計畫( SIEP )」之申請紀錄。
五、「桃園市 108 年度國際交流推動計畫」審查期程及相關說明如下:
(一)計畫繳交時間: 107 年 10 月 26 日(五) 12 : 00 前截止。
1、各校申辦計畫電子檔請於截止時間前寄至幸福國中學務處國際教育助理謝蕙鎂小姐 E-MAIL : f123gop25@gmail.com ,並於主旨註明「桃園市 108 年度國際交流計畫專案──OO 學校」。
2、各校申辦計畫紙本 1 式 3 份,請郵寄至幸福國中學務處國際教育助理謝蕙鎂小姐或逕送幸福國中學務處,郵戳為憑。
(二)計畫審查結果公告: 107 年 11 月 9 日(五)
(三)修正計畫繳交期限: 107 年 11 月 15 日(四)
1、各校申辦修正計畫電子檔請寄至幸福國中學務處國際教育助理謝蕙鎂小姐 E-MAIL : f123gop25@gmail.com ,並於主旨註明「桃園市 108 年度國際交流計畫專案(修正版)──OO 學校」。
2、各校申辦修正計畫紙本乙份,請寄(送)至幸福國中學務處國際教育助理謝蕙鎂小姐。
六、各校參加說明會人員於課務自理原則下,以公(差)假登記。
七、如有疑問請逕洽幸福國中國際教育助理謝蕙鎂小姐,聯絡電話:03-3298992 轉 318 。
八、檢附:
(一)「桃園市 108 年度國際交流推動說明會暨學校審查計畫」乙份。
(二)申請本計畫之參考附件:
1、桃園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國際交流經費補助作業要點。
2、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3、國外出差旅費保費額度&生活費日支數額。
4、國際交流活動計畫經費概算表及單價分析表格式。
5、桃園市國際交流實施計畫參考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