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童軍會 107 年 8 月 22 日 107 桃童理字第 107053 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辦理日期: 107 年 10 月 13 日(星期六)至 14 日(星期日)。
(二)辦理地點:石門營地。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7 年 9 月 25 日(星期二)止。
(四)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 12 小時。
三、本案工作人員及參與人員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本局同意差假以公(差)假登記,如遇假日得於一年內擇日核實補休。
四、本案活動計畫、日程表及報名表請逕至本局最新消息( http://www.tyc.edu.tw/home.jsp?id=6&parentpath=0,5 )項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