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107 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旨揭心理衛生諮詢服務相關資訊如下: (一)服務對象:本市各公私立高國中小學生及其相關家長、 老師等。 (二)服務內容: 1、任何精神異常傾向及重度適應不良之個案,輔導策略 之訂定及有關事宜之諮詢與服務。 2、各種精神醫學常識之諮詢服務。 (三)諮詢服務人員: 1、楊孟達身心精神科診所精神科徐新雅醫師。 2、桃園療養院兒童青少年精神科醫療團隊。 (四)服務實施方法詳如附件。 三、本案陪同個案諮商之教師、專輔人員,本局同意於課務自 8 1070006143 ■■■■■■ 964605 _輔導室■■■■■■■ 107/09/10 10:37 ■■■■■■■ 有附件 44 第 2 頁, 共 2 頁 裝 訂 線 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四、本案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市學生輔導中心鄭忠豪心理 師,聯絡電話:(03)4609199 分機 2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