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 107 年 9 月 17 日桃教小字第 1070075047 號函續辦。
二、旨揭活動訊息如下:
(一)時間: 107 年 10 月 25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 30 分至下午 2 時 40 分。
(二)地點:桃園市中壢區林森國民小學學生活動中心。
(三)研習對象: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或品格教育承辦人,對品格教育推動有興趣的人員,每校 1 名。
三、本局同意本案參與人員在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並請於 107 年 10 月 22 日(星期一)前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開課單位:中壢區林森國小)報名(本案預計錄取 60 名,額滿即提前關閉報名系統);全程參與活動者核予 4 小時研習時數。
四、檢附旨揭實施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