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本市衛生局辦理「107 年青少年藥癮治療服務計畫」,請協助宣傳並轉介藥物濫用青少年接受相關服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07 年 10 月 31 日桃衛心字第 1070101710 號函。
二、因應第二、三級毒品濫用趨勢增加及施用者年輕化,期透過減輕就醫經濟負擔、建構友善藥癮醫療環境及提升治療意願,以協助青少年早期接受物質濫用之醫療處置。
三、服務對象:設籍於本市 20 歲(含 20 歲)以下曾經使用或正有藥物濫用困擾之青少年。
四、計畫排程:即日起至 107 年 12 月 31 日
五、檢附 107 年青少年藥癮治療服務計畫書、未成年輔導服務轉介單及同意書及合作單位列表各 1 份供參。